积分说明

一、参加资格

1.仅支持在瑞鸽商城购买产品(特价产品不参与积分)所产生的积分。

2.注册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,瑞鸽商城保留取消其参加本积分奖励计划资格的权利:

(1)购买商品退回(产品有损伤不予退回)。

(2)违反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。

 

二、积分有效期限

瑞鸽商城积分有效期为两年,例如2016.1.1-2018.12.31。积分满两年自动清零,系统提前一个月微信通知客户积分清零情况。

 

三、积分累积规则

  1. 个人会员用户通过微信商城下单购买产品,按商城产品标价,每消费1元积1分。
  2. 会员积分可到积分商城兑换现金消费,每100分=1元(人民币),兑换现金仅限用于积分商城消费,不能提现。
  3. 个人会员用户购买产品后,扫码绑定序列号,送50分。

 

四、积分的查询

可登陆商城在个人信息里查询。

 

五、积分使用规则说明

1.积分使用申请仅限指定注册人(手机号)申请使用,商城将即时从注册人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。

2.各项积分使用方式或项目、使用标准、使用规则均以当时瑞鸽商城公布的各项目条款为准。

3.所有积分使用申请不论以任何途径提交到商城,一经商城接受,即不可取消或更改,所需积分将从指定积分账户中扣除,积分的更新将显示在个人中心里。

4.如客户发生退货交易等,商城将扣除该笔消费已获得的积分。如相应积分已被使用,则商城有权向注册人追回已兑换的礼品。

5.积分为商城对注册人消费的回馈项目,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注册人资产,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注册人或任何第三人,任何转让对瑞鸽商城均不产生效力。

6.瑞鸽商城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修改本规则(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、积分规则、礼品及兑换标准等),并经相关途径(如官方网站、微信等)公告期满后生效;注册人有权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瑞鸽商城及相关服务,如果注册人不接受修改的,应在商城公告期满前向商城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;如果持卡人未在公告期内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的,即视为注册人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商城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。

最终解释权归洛阳瑞光影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。